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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您好,请问拖欠工人超过一年以上工资,如何对其个人计个税?
您好,建议咨询一下税务机关后再做决定。关于补发工资涉及个税各地税务机关规定不一致,有的规定可以分解到之前月份,更正之前税款所属期进行申报,如果是这种情况,只需把1年之前的工资更正所属日期就可以解决了。有的规定不管工资会计上做在哪个月,在实际发放时计入当月工资薪金征收个人所得税,这种情况会导致多交个税,建议即使工资不发,每满1个年度,也预先根据欠发工资缴纳当年个税。如江苏省税务局2019-03-01关于补发工资个税答复为“在实际发放时计入当月工资薪金征收个人所得税”。厦门市税务局2020-05-15关于补发工资个税问题答复为“补发工资是指扣缴单位因劳动争议等特殊原因,经政府有关部门调解、劳动仲裁或法院判决,而补发的工资。若是劳动仲裁或法院判决而补发的工资,需更正之前税款所属期的申报。若不属于,则按正常月薪申报个人所得税,税款所属期填写发放工资的当月,在发放的次月申报期内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