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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规模纳税人顾客办理预存卡企业收到款项时的税务处理及顾客消费时预付卡转收入是的税务处理
您好,1、办卡环节:未发生增值税应税行为,不符合确认收入的条件,不征增值税,不征企业所得税。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改增试点若干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53号)的规定,售卡方取得的价款属于“未发生销售行为的不征税项目”,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只能向购卡方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项目名称为“预付卡销售和充值”,发票税率栏填写“不征税”。
2、消费环节:持卡人使用预存卡购买货物或服务时,货物或者服务的销售方应按照现行规定缴纳增值税,且不得向持卡人开具增值税发票。
不需要缴纳增值税,理解并不是转租,而是员工负担一部分,所以会计处理也应该是冲减租赁费用。
这句话的意思,国外未必和国内一样,实行发票管理制度,所以如果有发票的取得发票,没有发票的可以凭类似发票的其他凭证作为税前扣除凭证,这里并不是特指收据。
体检费,健康险需要看是属于福利性质还是经营相关,如果福利性质计入福利支出,按工资14%限额扣除,如果和经营相关可以全额扣除。
独生子女补助属于职工福利支出,计入福利费限额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