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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都是权益法,那没有什么区别。
投资会计分录
借:长期股权投资——成本
贷:银行存款
子公司实现利润(母公司)会计分录
借: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
贷:投资收益
子公司确定分配利润(母公司)会计分录
借:应收股利
贷: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
母公司收到分红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股利
需要注意的是,企业所得税方面,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企业所得税法若干税收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79号)四、关于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收入确认问题:企业权益性投资取得股息、红利等收入,应以被投资企业股东会或股东大会作出利润分配或转股决定的日期,确定收入的实现。
投资会计分录
借:长期股权投资——成本
贷:银行存款
子公司实现利润,母公司不作会计分录
子公司确定分配利润(母公司)会计分录
借:应收股利
贷:投资收益
母公司收到分红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股利
这个还是根据实际来看,既然属于“技术交流会议”,作为会议费用自然可以;当然,如果会议具有培训性质,作为培训费用也是可以。当然,严格来讲,如果作为会议费用,就开具“会议服务”发票;如果属于培训,则应当开具“培训服务”发票。
可以的
能否抵扣,在于发票是否合规。
如果对方是小规模纳税人,那现在执行1%征收率,对方开具1%的专票,可以正常抵扣。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9号)规定,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执行至2027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