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境内外母子公司间资金问题
您好,如果是代收RMB,应该不是通过境外母公司账户打到境内子公司的,定性为外债的可能性比较小。如果子公司要将该代收款打给母公司,可以咨询下银行以何种形式打款会比较合规。
长期建议还是由母公司自己收款,或者改变交易方式:
如果公司的款项是由真实交易发生的,可以通过为货物,子公司可以和母公司签订购销协议,境内则是子公司和购买方签订购销协议,货物是子公司向母公司购买,而由母公司直接发货给境内的购买方。
为服务,则改为子公司与购买方签订合同,母公司代子公司提供服务(即子公司将服务外包给母公司)。
按照用途、受益对象等因素,作为“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项目(比如直接与取得收入相关联)或者“支付的其它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项目(指构成期间费用之类,与取得收入没有直接挂钩关系)。
您卖了项目给对方,对方没有给您公司钱,难道不是对方公司给您公司“利息”吗?怎么是“支付给对方公司的利息支出”呢?
买卖理财产品如果是保本的需要按差额缴纳增值税,如果当年有的产品亏损有的盈利,可以盈利互抵,互抵后还是盈利的纳税,亏损不纳税,但也不能延续到次年。如果非保本不需要缴纳增值税。
产生的溢价收入计入投资收益科目,需要缴纳所得税,亏损和盈利在不同年度分别计入不同年度的利润和应纳税所得额中就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