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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家消费赠送积分,积分兑换现金怎么做账物处理?
答:你要问商家的账务处理?积分兑换现金,是直接兑换成现金,还是作为购买商品的现金劵?先按你是商家,直接兑换现金处理对待。
一、积分会计处理
1.企业在销售产品或提供劳务的同时授予客户奖励积分的,应当将销售取得的货款或应收货款在商品销售或劳务提供产生的收入与奖励积分之间进行分配,与奖励积分相关的部分应首先作为递延收益,待客户兑换奖励积分或失效时,结转计入当期损益。
2.积分兑换现金会计分录
借:递延收益
贷:营业外收入
借:销售费用
贷:库存现金
3.积分兑换现金,该事项不属于增值税应税行为,应按照《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的规定,“对方为单位的,以对方开具的发票以外的其他外部凭证作为税前扣除凭证;对方为个人的,以内部凭证作为税前扣除凭证。”
二、税收上,商品销售时,应按实际收取款项确认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收入。
这儿有个问题,就是“项目部”是否为独立纳税人?如果是独立纳税人,那就相当于您的客户是“项目部”,发票必须开给“项目部”、收款也必须对应“项目部”才可以的。当然,如果“项目部”本身不是独立纳税人,那也影响不大了。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应用指南六、土地使用权的处理:
自行开发建造厂房等建筑物,相关的土地使用权与建筑物应当分别进行处理。
您的情形,乃是“建造厂房”,土地使用权仍然应当单独摊销。
个人理解,仅供参考。
只要确实属于用人单位业务而出差,则取得用人单位抬头发票,可以依法抵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纳税人购进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支付或者负担的增值税额,为进项税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