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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个独立公司,用一个控股另一个需要怎么操作?
您好,相似问题请参考https://www.bolue.cn/question/toquestion/43607。谢谢~
没有太理解您说的分摊成本具体只的什么,但明确的是如果单独成立子公司,会和母公司完全分开是俩个主体,所以从所得税角度,人数、资产总额以及应纳税所得额都是分开计算和分别适用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的,比如如果不成立子公司,那么有可能应纳税所得额超过300万就没有办法享受小微优惠,但如果成立子公司,把一部分业务分离出去,有可能就是母公司和子公司都满足了小微的条件。这样成立子公司就可以降低税负了。但成立分公司起不到这样的效果,因为总分公司是按合计数据去看是否满足小微优惠政策的。
根据您的描述,可以按照转让一项在建工程纳税,转让在建项目,按“销售不动产”税目缴纳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税率是9%。
《企业会计准则》附件会计科目和主要账务处理明确
2221 应交税费:本科目核算企业按照税法等规定计算应交纳的各种税费,包括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所得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教育费附加、矿产资源补偿费等
目前使用的是应交税费科目,之前应交税金科目核算的只是税金的部分,类似教育附加、矿产资源补偿费等不在应交税金科目下核算。
这样本身并无问题。我先给写一下职工工资整体分录吧:
借:生产成本、制造费用、销售费用、管理费用等(视员工岗位)
贷: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应付职工薪酬——社保及公积金(单位部分)
借: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贷:银行存款
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
其他应付款——社保及公积金(个人部分)
借:应付职工薪酬——社保及公积金(单位部分)
其他应付款——社保及公积金(个人部分)
贷:银行存款
借: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
贷:银行存款
这样您就能看出来了,期间费用中的职工薪酬,只是销售人员、管理人员工资薪酬;至于其他人员,比如生产人员、基建人员、研发人员,都可能不在这里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