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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房地产企业直接销售是否可以不预缴纳增值税及企业所得税吗
可以不预缴,那就直接缴纳了。增值税按照9%计提销项税额,企业所得税按照实际利润25%缴纳。可是,如果您说,成本没有完成,房子没有交付,那就只能预缴了。总之,或者预缴,或者直接缴纳;二者必居其一啊。
主要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8号)第十条 一般纳税人采取预收款方式(还是那句话,您如果认为不是“预收款方式”,那确实成为不预缴的理由,但也同时成为直接按照9%申报的依据)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应在收到预收款时按照3%的预征率预缴增值税。
《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办法》(国税发〔2009〕31号) 第九条 企业销售未完工开发产品取得的收入,应先按预计计税毛利率分季(或月)计算出预计毛利额,计入当期应纳税所得额。开发产品完工后,企业应及时结算其计税成本并计算此前销售收入的实际毛利额,同时将其实际毛利额与其对应的预计毛利额之间的差额,计入当年度企业本项目与其他项目合并计算的应纳税所得额。(道理一样,咱们就不重复分析了。)
不需要缴纳增值税,理解并不是转租,而是员工负担一部分,所以会计处理也应该是冲减租赁费用。
这句话的意思,国外未必和国内一样,实行发票管理制度,所以如果有发票的取得发票,没有发票的可以凭类似发票的其他凭证作为税前扣除凭证,这里并不是特指收据。
体检费,健康险需要看是属于福利性质还是经营相关,如果福利性质计入福利支出,按工资14%限额扣除,如果和经营相关可以全额扣除。
独生子女补助属于职工福利支出,计入福利费限额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