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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置营改增之前的固定资产 采用3%简按照2%计算销项 对应的进项税额需要转出嘛
您恰好理解反了,不是因为要“3%减按2%”,而倒过来“进项税额转出”。事实上,恰恰是因为原本法定不得抵扣且未抵扣,所以才能“3%减按2%”。
当然,要特别注意“法定”二字;比如购入固定资产,原本用于集体福利,因而不能抵扣,此时可以“3%减按2%”。如果说当时原本可以抵扣,只是没有要专用发票(比如为了价格便宜),那就不行了;当时没抵就没抵吧,现在还要一般计税。
不需要缴纳增值税,理解并不是转租,而是员工负担一部分,所以会计处理也应该是冲减租赁费用。
这句话的意思,国外未必和国内一样,实行发票管理制度,所以如果有发票的取得发票,没有发票的可以凭类似发票的其他凭证作为税前扣除凭证,这里并不是特指收据。
体检费,健康险需要看是属于福利性质还是经营相关,如果福利性质计入福利支出,按工资14%限额扣除,如果和经营相关可以全额扣除。
独生子女补助属于职工福利支出,计入福利费限额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