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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在道路上坏掉了,打电话叫拖车产生的拖车费用,是否属于承揽合同缴纳印花税的范畴
拖车费用不属于承揽合同印花税征收范围。所谓“不征税”依据,就是“没有征税依据”。因为印花税属于正列举征收。新印花税法“承揽合同”,未进行项目列举。原因很简单,什么是“承揽合同”,不是税法管的范围。这在《民法典》有规定:
第七百七十条 承揽包括加工、定作、修理、复制、测试、检验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