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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给生产车间员工的洗衣费属于什么费用
对此没有明确规定。如果按月发,可以并在工资里;如果不定期发,可以作为职工福利。
可以参考一下《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和职工福利费等支出税前扣除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34号)一、企业福利性补贴支出税前扣除问题
列入企业员工工资薪金制度、固定与工资薪金一起发放的福利性补贴,符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3号)第一条规定的,可作为企业发生的工资薪金支出,按规定在税前扣除。
不能同时符合上述条件的福利性补贴,应作为国税函〔2009〕3号文件第三条规定的职工福利费,按规定计算限额税前扣除。
按照您的描述,还是作为职工福利比较合适。
我的理解对方开具红字发票,就可以判断属于给与工程款的折让,那么就应该冲减固定资产的成本(由于已经由在建工程结转了固定资产,就直接调整固定资产价值了)
借:固定资产(红字)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
贷:应付账款(负数)
但如果您双方协议是对损失的补偿,应该不是对方开具红字发票,而是您方给对方开具收据即可,这时应该计入营业外收入科目。
所以建议您的协议和发票要统一,如果是开具红字发票,应该明确是对提供增值税应税项目的折让。
我的理解属于给与工程款的折让,那么就应该冲减固定资产的成本(由于已经由在建工程结转了固定资产,就直接调整固定资产价值了)
借:固定资产(红字)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
贷:应付账款(负数)
只要确实属于用人单位业务而出差,则取得用人单位抬头发票,可以依法抵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纳税人购进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支付或者负担的增值税额,为进项税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