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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要补收维修基金,原因见描述,取得的凭证如图,是否能税前扣除?
一、个人认为,维修基金应当并入房屋价值,一并计提折旧。
二、维修基金,应当取得主管部门开具的财政票据或者非税收入票据,一个重要标志就是要有“财政监制章”。因此,上面这个凭证不能直接作为税前扣除凭证。若确实物业代收,一并向主管部门缴付,则至少还要附上财政票据的复印件。
个人理解,仅供参考。
不需要缴纳增值税,理解并不是转租,而是员工负担一部分,所以会计处理也应该是冲减租赁费用。
这句话的意思,国外未必和国内一样,实行发票管理制度,所以如果有发票的取得发票,没有发票的可以凭类似发票的其他凭证作为税前扣除凭证,这里并不是特指收据。
体检费,健康险需要看是属于福利性质还是经营相关,如果福利性质计入福利支出,按工资14%限额扣除,如果和经营相关可以全额扣除。
独生子女补助属于职工福利支出,计入福利费限额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