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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旧物资行业为开拓市场以及规避发票带来的风险想在外地成立分公司或子公司,想请教老师应该怎么操作比较好?这个公司与原公司是关联单位还是不关联单位好?
根据贵公司提供的资料“废旧物资行业为开拓市场以及规避发票带来的风险想在外地成立分公司或子公司,想请教老师应该怎么操作比较好?这个公司与原公司是关联单位还是不关联单位好?”。根据《公司法》第十四条 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子公司在税收上为独立的纳税人,为防止连带责任发生,建议设立独立的公司且不予贵公司形成关联方。
没有的,即使提示不符也有可以合理解释的。
需要的,非正常损失进项税额不可以抵扣,需要转出处理。
这个确实是有凭证不合规,不能税前扣除,从而需要补缴企业所得税的风险。
如上所述,既然乃是“经营收益”,若向业委会支付,还是建议由其提供发票,方可税前扣除。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8号)相关规定,若费用支出未取得合规税前扣除凭证,是不能税前扣除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