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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口税金未付款,如何做账
贵公司采用DDP贸易方式从境外总部进口货物,进口货物除用于不得抵扣的项目外,缴纳的进口增值税可凭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予以抵扣。
依据:《增值税暂行条例》 第一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下简称劳务),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增值税。
第八条规定,纳税人购进货物或者接受应税劳务(以下简称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支付或者负担的增值税额,为进项税额。
下列进项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二)从海关取得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第十条 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
(二)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以及相关的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
(三)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不包括固定资产)、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
(四)国务院规定的其他项目。
借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贷记“营业外收入”。
《企业会计准则》附件会计科目和主要账务处理明确
2221 应交税费:本科目核算企业按照税法等规定计算应交纳的各种税费,包括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所得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教育费附加、矿产资源补偿费等
目前使用的是应交税费科目,之前应交税金科目核算的只是税金的部分,类似教育附加、矿产资源补偿费等不在应交税金科目下核算。
这样本身并无问题。我先给写一下职工工资整体分录吧:
借:生产成本、制造费用、销售费用、管理费用等(视员工岗位)
贷: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应付职工薪酬——社保及公积金(单位部分)
借: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贷:银行存款
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
其他应付款——社保及公积金(个人部分)
借:应付职工薪酬——社保及公积金(单位部分)
其他应付款——社保及公积金(个人部分)
贷:银行存款
借: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
贷:银行存款
这样您就能看出来了,期间费用中的职工薪酬,只是销售人员、管理人员工资薪酬;至于其他人员,比如生产人员、基建人员、研发人员,都可能不在这里面的。
严格来讲,应当票实相符。当然,对方不愿意开,并未千万税收损失,影响不大。但您这边,还是应当如实冲减。
借:银行存款
贷:固定资产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八条:纳税人购进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支付或者负担的增值税额,为进项税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