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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形资产摊销年限
无形资产的摊销年限您参考:
1、会计上:应当在使用寿命内进行摊销。
对于不能可靠估计使用寿命的无形资产,执行企业会计准则,不需要摊销,但需每期进行减值测试;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按照不短于10年的期限进行摊销。
2、税法上:无形资产的摊销年限不得低于10年。
作为投资或者受让的无形资产,有关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了使用年限的,可以按照规定或者约定的使用年限分期摊销。
特殊情况:外购的软件,凡符合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确认条件的,可以按照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进行核算,其折旧或摊销年限可以适当缩短,最短可为2年(含)。
参考文件:《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七条;(财税〔2012〕27号)第七条;(财税[2020]31号)第三条。
财务核算基本原则是真实性原则,不管是否取得发票,如果确实进行了采购,都应该计入原材料科目核算
借:原材料
贷:银行存款
如果债权原额转让,并不涉及税收问题。
子公司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账款
母公司
借:应收账款
贷:银行存款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税〔2015〕72号)第八条规定,用人单位在职职工,是指用人单位在编人员或依法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含1年)劳动合同(服务协议)的人员。季节性用工应当折算为年平均用工人数。以劳务派遣用工的,计入派遣单位在职职工人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