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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分公司如何计提法定盈余公积?
如果总公司、分公司分别核算,作为两个会计主体,则分别计算、计提即可(亏损自然不提)。如果总、分公司作为一个会计主体,则不存在上述问题,当然就是作为一个会计主体合在一起来考虑计提问题。
是您公司收的甲公司钱,然后甲公司把权力给到其他公司,是这样吗?
借:预收账款-甲公司
贷:预收账款-其他公司
这样存在风险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法》第十五条规定,企业,企业在外地设立的分支机构和从事生产、经营的场所,个体工商户和从事生产、经营的事业单位(以下统称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三十日内,持有关证件,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
另外,异地分公司也要在当地依法申报纳税。
如果这个钱要发给员工,可以通过“其他应付款”过渡一下。
收到时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应付款
给员工
借:其他应付款
贷:银行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