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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
您好,补充协议本身没有问题,对外支付该笔费用时,需要办理税务备案。需要特别提示的是:该笔补偿给德国总公司代垫的运费,应该属于进口货物完税价格的重要构成部分,如果货物进口时没有将该笔费用纳入到进口货物的完税价格中向海关申报缴税,此时对外支付该笔运费应主动向海关申报补税。海关会出具补税用进口报关单。
由于这笔运费是母公司垫付,你们是支付给母公司而非运输公司,所以采用运费形式支付是不行的。考虑能否在下次出口给母公司货物时,在收汇时差额收取的可行性。
不需要缴纳增值税,理解并不是转租,而是员工负担一部分,所以会计处理也应该是冲减租赁费用。
这句话的意思,国外未必和国内一样,实行发票管理制度,所以如果有发票的取得发票,没有发票的可以凭类似发票的其他凭证作为税前扣除凭证,这里并不是特指收据。
体检费,健康险需要看是属于福利性质还是经营相关,如果福利性质计入福利支出,按工资14%限额扣除,如果和经营相关可以全额扣除。
独生子女补助属于职工福利支出,计入福利费限额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