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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最新政策
这就是最新文件。有几处修改,没有多少变化。
一、原先国税、地税,现在改成税务。(合并了)参考《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改部分税收规范性文件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31号)
二、原先规定多交退税或者抵税,现在不抵了,只退。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34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有关事项的公告,本法规第十条中“或者经总、分机构同意后分别抵缴其下一年度应缴企业所得税税款”的规定废止。
三、删除审核程序。第二十四条第三款“汇总纳税企业以后年度改变组织结构的,该分支机构应按本办法第二十三条规定报送相关证据,分支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重新进行审核鉴定”的规定条款失效。参见:《国家税务总局关于3项企业所得税事项取消审批后加强后续管理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6号。
这个看遇到什么问题吧,合同是非常重要的一项业务证明,但如果没有合同也未必就能说明业务不真实,但只有发票和流水是不能证明业务时真实的,起码还得有货物(服务)流的证明,比如运输记录,入库验收记录,仓储记录等。
没有合同不代表业务一定不真实,但如果您连运输的记录(比如哪一个运输公司运输的,又有签收记录)、有没有货物验收入库的记录、对方出库的记录等这些货物流转的证据,那么仅凭发票和资金流水是无法证明业务真实的。
正常来讲,公司清算注销要对债权债务进行清理,如果注销时未收回债权,说明已经清算结束,您公司就无需再偿还了。
如果现在还款给另一公司,我个人理解不合适,因为您和这个公司没有任何的关系,而且现在之前公司已经注销,也没有资格给您授权委托向其他单位支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