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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居民人员的个人所得税问题
其实呢,这儿也没啥可纠结的。税法第一条解释,纳税年度,自公历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显然,183天,恰好365天过半,也就是说,你一多半时间住在中国,就算居民个人了。对应365天,那183天就是全算上;如果说扣除节假日,一年工作日也就250天,那这个183天就要改成125天了。
您所说“非居民人员在4年后离职,半年后再入职”,也是按照上面这个“183天”标准判断是居民纳税人还是非居民。
不需要缴纳增值税,理解并不是转租,而是员工负担一部分,所以会计处理也应该是冲减租赁费用。
这句话的意思,国外未必和国内一样,实行发票管理制度,所以如果有发票的取得发票,没有发票的可以凭类似发票的其他凭证作为税前扣除凭证,这里并不是特指收据。
体检费,健康险需要看是属于福利性质还是经营相关,如果福利性质计入福利支出,按工资14%限额扣除,如果和经营相关可以全额扣除。
独生子女补助属于职工福利支出,计入福利费限额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