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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开发企业自留房涉税
房地产企业将开发的商品房转为自用,具体的涉税情况您参考:
1、以下税种均无需缴纳:①增值税;②企业所得税[(国税函〔2008〕828号)第一条];③印花税;④土地增值税[(国税发〔2006〕187号)第三条第二款];⑤契税。
将商品房转为自用属于企业内部改变资产用途,由于资产所有权属在形式和实质上都未发生改变,也并未取得经济利益,因此无需缴纳上述税种。
2、转自用后,若属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征收范围的,需要正常缴纳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国税发〔2003〕89号)第一条]。
这个不属于会议费列支范围,属于招待费性质,应该计入招待费核算。
高新技术企业评定及后续管理指标里面没有对利润指标的要求,所以不影响您高新技术企业优惠政策的享受。
违约金需要缴纳增值税,属于价外费用,和您的主要增值税纳税业务适用相同的税目和税率。
费用91万,不是执行的情况下才确认增值税的,是按合同约定的收款时间就要确认收入缴纳增值税的,也即是之前应该已经确认了收入并缴纳了增值税,起诉只是在收回欠款,而纳税义务之前已经发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