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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公司派人员到子公司工作,工资社保由母公司发放,社保费子公司转给母公司,
其实,母公司、子公司,各为独立主体。既然“工资社保由母公司发放”,说明这些人员本是母公司员工。而所谓“母公司派人员到子公司工作,社保费子公司转给母公司”,转的不是“社保费”,是“劳务费”。因此,母公司应当就此项劳务派遣收入给子公司开具发票,这样子公司就可以税前扣除了。
个人理解,仅供参考;您也可直接与主管税务机关沟通一下。
不需要缴纳增值税,理解并不是转租,而是员工负担一部分,所以会计处理也应该是冲减租赁费用。
这句话的意思,国外未必和国内一样,实行发票管理制度,所以如果有发票的取得发票,没有发票的可以凭类似发票的其他凭证作为税前扣除凭证,这里并不是特指收据。
体检费,健康险需要看是属于福利性质还是经营相关,如果福利性质计入福利支出,按工资14%限额扣除,如果和经营相关可以全额扣除。
独生子女补助属于职工福利支出,计入福利费限额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