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核算与报告
- 内控与合规
- 计划与分析
- 成本与绩效
- 财务BP
- 资本财务
- 税务合规
- 税务筹划
- 跨境税务
数字化转型
- 人际技能
- 职业生涯与发展
- 商业技能
- 全民财务
- 管理者财务思维
- 老板财税
生产型出口企业如何界定?
关于这个问题,我们可以参考一下厦门税务相关解释:
出口企业主要分为生产企业和外贸企业两大类型,而生产企业和外贸企业适用的出口退税计算方法也有所不同。
生产企业,指的是具有生产能力(包括加工修理修配能力)的单位或个体工商户。和外贸企业直接购进货物并出口的业务模式不同,生产企业的业务模式通常为外购原材料,之后将原材料经过生产加工后形成的产品进行出口。生产企业出口的自产货物适用的退税办法为免抵退税办法,这也是生产企业与外贸企业在出口退税上的最主要不同。
(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__biz=MzA5NzAxODIwMQ==&mid=2652440230&idx=1&sn=fdb1e96cff11a5c5216502f1c3b85cfa&chksm=8b4aee90bc3d67862fc84aa9a7e4a6aee1027838b02e0a17f07a7ecc48d709457ad686594a22&scene=27)
因此,个人认为,如果全部委托加工别的公司生产,则不属于生产型企业了。个人理解,仅供参考;您也可直接与主管税务机关沟通一下。
您好,
跨境人民币贸易结算2011年开始就可以了,见通知。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明确跨境人民币业务相关问题的通知 (pbc.gov.cn)
www.pbc.gov.cn/redianzhuanti/118742/118666/119015/119756/2853192/index.html
具体操作流程请咨询您的银行。
操作指引:监管方式为“货样广告品”(3010),核实企业出口的样品是否为出口但未计外销销售收入的样品、展品,若为出口但未计外销销售收入的样品、展品,则适用免税政策。
您好,若贸易行为的货物的起运地或所在地在我国境内,就要缴纳增值税;若货物的起运地或所在地不在我国境内,就无需缴纳增值税,也就是说转口贸易不属于增值税纳税范围,因此无需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的主表和附表中体现这一项业务取得的收入。
但是,所得税报表是需要体现收入和成本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