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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消耗定额和定额消耗是两个不同的概念。
消耗定额:消耗定额是指在节约和合理使用材料的条件下,生产单位生产合格产品所需要消耗一定品种规格的材料、半成品、配件和水、电、燃料等的数量标准。它体现了在规定的生产技术和组织条件下,为生产单位产品或完成某项工作任务所规定的人力、物力、财力的消耗量标准。
定额消耗:定额消耗则是按照各自的定额实际发生的原材料消耗量、费用。所发生的消耗量、费用可能超过定额,也可能小于规定的定额。其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合理的施工组织设计,按照正常施工条件制定,表示生产一个规定计量单位工程合格产品所需人工、材料、机械台班的社会平均消耗量标准。
如果您实务中遇到具体问题,可以提问专项沟通。
甲方提供机车,并且负责相应后续服务,也就意味甲方才是增值税纳税义务人,所以应该由甲方开具发票才对,可以指定丙方收款,但开票还是谁提供增值税应税行为,谁来开票。您由丙方开票显然不合适。
可以,目前没有勾选时间限制了,不过您现在勾选也没有问题,现在勾选形成留抵,未来有了销项也是可以抵扣的。
不是分开开票,这是混合销售行为,需要一并开票:设备为主,就一并按照13%开票;服务为主,就一并按照6%开票。
根据“财税〔2016〕36号”文件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四十条规定,一项销售行为如果既涉及服务又涉及货物,为混合销售。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者零售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的混合销售行为,按照销售货物缴纳增值税;其他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的混合销售行为,按照销售服务缴纳增值税。
本条所称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者零售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包括以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者零售为主,并兼营销售服务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在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