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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咨询
事实上,您的描述,在“概念”上,存在一些错误,您得确认一下:
一、“分配前已扣除增值税”,这是什么意思?分红不涉及增值税啊。
二、您说“投资企业是小微企业”,您又说“合伙企业投资”;然而,“合伙企业”根本不是企业所得税纳税人,怎么是小微企业呢?因此,您所说“合伙企业”,并非法律术语上标准的“合伙企业”,而是通俗所称几个人合伙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您是这个意思吗?
这儿有个问题,就是“项目部”是否为独立纳税人?如果是独立纳税人,那就相当于您的客户是“项目部”,发票必须开给“项目部”、收款也必须对应“项目部”才可以的。当然,如果“项目部”本身不是独立纳税人,那也影响不大了。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应用指南六、土地使用权的处理:
自行开发建造厂房等建筑物,相关的土地使用权与建筑物应当分别进行处理。
您的情形,乃是“建造厂房”,土地使用权仍然应当单独摊销。
个人理解,仅供参考。
只要确实属于用人单位业务而出差,则取得用人单位抬头发票,可以依法抵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纳税人购进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支付或者负担的增值税额,为进项税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