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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得抵扣进项税的专票进项税勾选抵扣
嘿~
提问于 2023-12-19 15:15
首先,税务处理方面,既然点了“不抵扣勾选”,则原本并未形成进项税额,自然无需再作进项税额转出操作。
账务处理方面,您如果已经确认了“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自然需要再作进项税额转出;若并未确认进项税额,则全额作为相应成本费用即可,而无需先确认、再转出。
是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规定,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对于母公司并未实际发生的费用,则不能税前扣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相关规定,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也就是说,只有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才可享受15%税率。
不需要。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附录:《会计科目和主要账务处理》相关规定,长期待摊费用科目核算企业已经发生但应由本期和以后各期负担的分摊期限在1年以上的各项费用。
既然“半年一付,物业季度付”,则无需通过此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