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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外包开票问题
匿名用户
提问于 2024-01-18 08:48
我给您写一下定义。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条:加工,是指受托加工货物,即委托方提供原料及主要材料,受托方按照委托方的要求,制造货物并收取加工费的业务。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有关劳务派遣服务、收费公路通行费抵扣等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47号):劳务派遣服务,是指劳务派遣公司为了满足用工单位对于各类灵活用工的需求,将员工派遣至用工单位,接受用工单位管理并为其工作的服务。
如上所述,既然“对方负责员工的培训与管理”,则此业务应当属于加工,适用13%税率。
资质与开票是两件事。
一、无资质不影响开票。
二、无资质要办理资质。
这儿需要区分不同范畴进行处理:
一、公司治理层面,何时分配,由股东会自行决定。
二、会计处理层面:
(一)作出利润分配决定时
借:应收股利
贷:投资收益
(二)实际收到股利时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股利
三、税务处理层面:
(一)作出利润分配决定时,在会计利润已经包含投资收益的前提下,进行纳税调减;
(二)实际收到股利,无需税务处理。
相关税务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 企业的下列收入为免税收入:
(二)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 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按照被投资方作出利润分配决定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
可以。
原则上,利润分配属于公司股东自行决定事项,只要不违反法律,不影响纳税以及偿还到期债务;公司股东会可以自行决定利润分配金额、时间、方式、频率等事项。
需要,属于发生应税交易取得相关的收入,需要按租金税率纳税开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