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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送费、打包费如何征税?
其实,根据“财税〔2016〕140号”九、提供餐饮服务的纳税人销售的外卖食品,按照“餐饮服务”缴纳增值税。由此可见,所谓“外送”、“打包”,实质上乃是“销售外卖食品”必要组成部分,没有必要从“餐饮服务”中拆分出来。也就是说,一并按照“餐饮服务”开票、计税(6%)即可。
个人理解,仅供参考;您也可直接与主管税务机关沟通一下。
这个情况,确实有点异议吧。您也可直接与主管税务机关沟通一下。
不需要缴纳增值税,理解并不是转租,而是员工负担一部分,所以会计处理也应该是冲减租赁费用。
这句话的意思,国外未必和国内一样,实行发票管理制度,所以如果有发票的取得发票,没有发票的可以凭类似发票的其他凭证作为税前扣除凭证,这里并不是特指收据。
体检费,健康险需要看是属于福利性质还是经营相关,如果福利性质计入福利支出,按工资14%限额扣除,如果和经营相关可以全额扣除。
独生子女补助属于职工福利支出,计入福利费限额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