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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司想和关联公司及员工本人签署三方的员工借调合同,工资等费用请求时该如何处理?
匿名用户
提问于 2024-03-05 08:52
这属于劳务派遣,应当按照“劳务派遣服务”开具发票。
根据“财税〔2016〕47号”相关定义,劳务派遣服务,是指劳务派遣公司为了满足用工单位对于各类灵活用工的需求,将员工派遣至用工单位,接受用工单位管理并为其工作的服务。
另外,选择差额纳税的纳税人,向用工单位收取用于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工资、福利和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的费用,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开具普通发票。
若无资质,也可据实开具发票。当然,允许开具发票,并不豁免依法办理相应资质之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