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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产品推广有关的服务费是否可列在产品经销协议内容中?
这个都是可以的。当然,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手续费及佣金支出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29号)第一条相关规定,(一般)企业发生与生产经营有关的手续费及佣金支出,按与具有合法经营资格中介服务机构或个人(不含交易双方及其雇员、代理人和代表人等)所签订服务协议或合同确认的收入金额的5%计算限额。不超过计算限额以内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不得扣除。也就是说,“与生产经营有关的手续费及佣金支出”,税前扣除是有比例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