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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包人员的餐费,如何处理?
外包员工的工资是不是支付给外包公司?然后取得外包公司的发票呢?如果这样,我认为可以把餐费的价格也加入到外包工资中,支付的时候扣下来,转付给食堂,相当于外包员工的自己购买午餐,你单位只是代收代付。
另一种做法,就是您所说的,按食堂开具的发票中的外包员工餐费部分计入制造费用-外包服务费中,虽然是餐费,可以解释为是为外包员工提供餐食的费用,不属于职工的相关支出,属于外包业务必要的支出。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8号
第九条 企业在境内发生的支出项目属于增值税应税项目(以下简称“应税项目”)的,对方为已办理税务登记的增值税纳税人,其支出以发票(包括按照规定由税务机关代开的发票)作为税前扣除凭证;对方为依法无需办理税务登记的单位或者从事小额零星经营业务的个人,其支出以税务机关代开的发票或者收款凭证及内部凭证作为税前扣除凭证,收款凭证应载明收款单位名称、个人姓名及身份证号、支出项目、收款金额等相关信息。
小额零星经营业务的判断标准是个人从事应税项目经营业务的销售额不超过增值税相关政策规定的起征点。
根据上述规定,如果销售方为个人,属于小额零星经营业务(起征点500),不超过500元可以以个人开具的收据作为购买方税前扣除凭证。
第二任老板是什么意思,是股东变了?发生股权转让了?如果股权转让,公司账簿还是延续的,账面核算的事项不需要调整。
A公司
借:长期股权投资 20万
贷:银行存款 20万
B公司
借:银行存款 20万
贷:实收资本 10万
资本公积 10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