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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租房产税问题
一、房屋出租,应由出租方缴纳房产税。
根据“财税〔2008〕24号”规定,对个人(您所说“法人”,不是真的“法人”、而是“法定代表人”吧?真的“法人”可就不是自然人了)出租住房,不区分用途,按4%的税率征收房产税。
二、关于水电费票据,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8号”第十九条规定,企业租用(包括企业作为单一承租方租用)办公、生产用房等资产发生的水、电、燃气、冷气、暖气、通讯线路、有线电视、网络等费用,出租方作为应税项目开具发票的,企业以发票作为税前扣除凭证;出租方采取分摊方式的,企业以出租方开具的其他外部凭证(分割单、收款凭证)作为税前扣除凭证。
可以。
事实上,您公司开具发票,适用什么税率,在于您公司自身纳税人类型、货物类型,与供应方无关。对于一般设备而言,一般纳税人原本就是适用13%税率。
国补是针对个人的,如果公司购买不能享受,如果你以个人名义享受国补无法取得公司抬头发票,可以凭购买小票等凭证入账,但未来计提折旧无法税前扣除的。
发票开具范围,乃是实际发生的经营活动,即应税销售行为。也就是说,销售方卖了什么,就开什么票。
如上所述,您因合同取消而给对方钱,这里面没有卖任何东西,因此不属于发票开具范围,不应开具发票。(至于所说运费之类,那只是要钱的理由,并没有给您提供运输等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