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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六十八条规定,公司的公积金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扩大公司生产经营或者转为增加公司资本。但是,资本公积金不得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基于特殊优于一般原则,第一句话,“公司的公积金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则此处“公积金”经后面一句话特殊排除,应指“盈余公积”了。)
新公司法(自2024年7月1日起施行)有所变动:
第二百一十四条 公司的公积金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扩大公司生产经营或者转为增加公司注册资本。公积金弥补公司亏损,应当先使用任意公积金和法定公积金;仍不能弥补的,可以按照规定使用资本公积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