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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规模
一、未超过30万,免征增值税。
二、是的。
三、是的。
相关解析:
(1)小规模纳税人,季度销售额不超过30万元,免征增值税。
(2)若需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则必须先放弃免税。
(3)不动产经营租赁,适用5%征收率;3%征收率项目,减按1%执行。
应当按照20/(1+1%)。关于这个事情,“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9号”可以明确:“纳税人减按0.5%征收率征收增值税,并按下列公式计算销售额: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0.5%)”(这部分内容不用看,只是给您看这个公式)本公告发布后出台新的增值税征收率变动政策,比照上述公式原理计算销售额。
建议最好退还重新打款,因为目前不再强制要求验资,所以能证明是投资款打入的,就是一个转账存款凭证,所以最好重新写好备注"投资款"。
当然如果确实无法重新退回再打入,股东互相之间认可属于投资款,也没有太大问题。
不需要缴纳增值税,理解并不是转租,而是员工负担一部分,所以会计处理也应该是冲减租赁费用。
这句话的意思,国外未必和国内一样,实行发票管理制度,所以如果有发票的取得发票,没有发票的可以凭类似发票的其他凭证作为税前扣除凭证,这里并不是特指收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