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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有义务代投资方接收税务事项通知书
其实,法律上有“实际控制人”的概念。这也是为了应对某些通过多层股权控制,而回避实际控制人法律责任的情形而设置。也就是说,若A公司确实实际控制B公司,是应当签收的。
我和您说呀,这个情况,税务机关不会无缘无故地要求A公司签收其股东之股东通知书。我担心,我顺着您的意思,回答可以拒绝,反而误导了您。所以建议您,最好向税务机关了解一下具体因为什么事而通知。
不需要缴纳增值税,理解并不是转租,而是员工负担一部分,所以会计处理也应该是冲减租赁费用。
这句话的意思,国外未必和国内一样,实行发票管理制度,所以如果有发票的取得发票,没有发票的可以凭类似发票的其他凭证作为税前扣除凭证,这里并不是特指收据。
体检费,健康险需要看是属于福利性质还是经营相关,如果福利性质计入福利支出,按工资14%限额扣除,如果和经营相关可以全额扣除。
独生子女补助属于职工福利支出,计入福利费限额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