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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现金方式处理的客诉如何报支
我理解分为两种情况,如果是因为销售商品质量问题给与的补偿,应该作为折扣折让处理,冲减销售收入并开具红字发票;如果是因为服务或者非商品质量引发投诉给与的补偿,取得收据即可,计入营业外支出科目。
依据:
一、销售折让是指企业因售出商品质量不符合要求等原因而在售价上给予的减让。企业将商品销售给买方后,如买方发现商品在质量、规格等方面不符合要求,可能要求卖方在价格上给予一定的减让。
1.会计处理
(1)旧收入准则的会计处理
《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2006版)第八条规定,企业己经确认销售商品收入的售出商品发生销售折让的,应当在发生时冲减当期销售商品收入。销售折让属于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29号--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2)新收入的会计处理
新收入准则中,删除了2006版准则第八条的规定,没有单独对销售折让做出规定。
但是,我们可以依据新收入准则的其他条款规定来分析,然后按照原则做出会计处理。
销售折让也是另外一种形式的售后折扣,但与合同约定售后折扣明显不同,销售折让一般不会在销售合同中约定,但是通常会在合同中约定商品的质量标准、规格型号等。当发生质量、规格等方面不符合要求的,购买方也是有权利退货,但是退货可能给销售方带来更大损失,因此可以经过协商在售价上减让。
对于上述的销售折让,可以视为是销售退回条款的一种转化形式。一方面可以按照新收入准则中“附有销售退回条款的销售”的会计处理规定,在确认销售收入时,合理估计退货率,同时进一步合理估计退货率可以转化为销售折让的占比。
因此,新收入准则虽然没有对销售折让如何进行会计处理做出规定,但是我们可以按照上述分析做出会计处理。
二、小企业会计准则 会计科目和主要账务处理
5711 营业外支出
一、本科目核算小企业发生的各项营业外支出。包括:存货的盘亏、毁损、报废损失,非流动资产处置净损失,坏账损失,无法收回的长期债券投资损失,无法收回的长期股权投资损失,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损失,税收滞纳金,罚金,罚款,被没收财物的损失,捐赠支出,赞助支出等。
个人理解,您的描述应就是一种为了快速解决投诉的办法给与超额的赔偿,这就不符合折让的性质了,就如营业外支出就可以。虽然赔偿金额可能大于市场价,但目的是快速灭火,挽回品牌形象,所以留存必要证据,计入营业外支出核算并扣除是可以的。
不需要缴纳增值税,理解并不是转租,而是员工负担一部分,所以会计处理也应该是冲减租赁费用。
这句话的意思,国外未必和国内一样,实行发票管理制度,所以如果有发票的取得发票,没有发票的可以凭类似发票的其他凭证作为税前扣除凭证,这里并不是特指收据。
体检费,健康险需要看是属于福利性质还是经营相关,如果福利性质计入福利支出,按工资14%限额扣除,如果和经营相关可以全额扣除。
独生子女补助属于职工福利支出,计入福利费限额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