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核算与报告
- 内控与合规
- 计划与分析
- 成本与绩效
- 财务BP
- 资本财务
- 税务合规
- 税务筹划
- 跨境税务
数字化转型
- 人际技能
- 职业生涯与发展
- 商业技能
- 全民财务
- 管理者财务思维
- 老板财税
系统集成的特点是什么
系统集成,从字面上讲就是将各功能部分综合、整合为统一的系统。
要根据您的具体业务来判断如何签订合同,一般情况下这类的合同中会包含货物、设计服务、安装服务等增值税应税项目,从税收的角度一般按混合销售来进行税务处理,混合销售需要根据主业来进行判断是按货物纳税还是按服务纳税,而如何判断主业目前并没有特别明确的方法,目前有俩种观点:一是按销售额中货物和服务的占比,二是按营业执照的主营,但每种观点也都各有缺点。如果是混合销售,确定了按货物或者服务纳税之后,开票就按货物或者服务统一开票了。
建议您根据业务实质,进行一下判断和规划,看是作为一个集成项目按混合销售纳税,还是可以分开签订合同适用兼营纳税。如果适用兼营,合同要分开,同时会计核算也得分开核算,如果按混合销售,核算就可以统一在一起核算了。
以上个人观点,建议和税务沟通一下为妥。
文件依据:财税(2016)36号文附件一
第四十条 一项销售行为如果既涉及服务又涉及货物,为混合销售。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者零售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的混合销售行为,按照销售货物缴纳增值税;其他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的混合销售行为,按照销售服务缴纳增值税。
本条所称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者零售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包括以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者零售为主,并兼营销售服务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在内。
第四十一条 纳税人兼营免税、减税项目的,应当分别核算免税、减税项目的销售额;未分别核算的,不得免税、减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