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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体经营
可以参照《企业会计准则》或者《小企业会计准则》,设置会计科目。
个体工商户业主工资,不得税前扣除;应当一并按照经营所得申报个人所得税。
没有“个体经营所得税”一说。个人所得税有九个税目,“经营所得”乃是其一。
“在某单位工作每月工资2万”,这要按工资薪金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同时,业主没有“在个体户取得的工资每月1万”的说法:比如说,您说这个月个体户赚了3万(已经扣了业主1万工资),那就按4万、经营所得去申报个人所得税。另外,如果“60000、专项、附加、其他”这些扣除在“某单位工作每月工资2万”时已经扣除,就不能在经营所得中重复扣除了。
建议最好退还重新打款,因为目前不再强制要求验资,所以能证明是投资款打入的,就是一个转账存款凭证,所以最好重新写好备注"投资款"。
当然如果确实无法重新退回再打入,股东互相之间认可属于投资款,也没有太大问题。
不需要缴纳增值税,理解并不是转租,而是员工负担一部分,所以会计处理也应该是冲减租赁费用。
这句话的意思,国外未必和国内一样,实行发票管理制度,所以如果有发票的取得发票,没有发票的可以凭类似发票的其他凭证作为税前扣除凭证,这里并不是特指收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