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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开票问题
这样是违反税法规定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发票专用章。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为他人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如上所述,“被服务的是客户B”,则必须把发票开给B才可以。
开具发票,要基于事实。既然“给B进行服务”,那么“开票给A”无论如何都是违法的。
不需要缴纳增值税,理解并不是转租,而是员工负担一部分,所以会计处理也应该是冲减租赁费用。
这句话的意思,国外未必和国内一样,实行发票管理制度,所以如果有发票的取得发票,没有发票的可以凭类似发票的其他凭证作为税前扣除凭证,这里并不是特指收据。
体检费,健康险需要看是属于福利性质还是经营相关,如果福利性质计入福利支出,按工资14%限额扣除,如果和经营相关可以全额扣除。
独生子女补助属于职工福利支出,计入福利费限额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