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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为公司缴纳的附加税,在公司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需要纳税调增吗
铂略会员60604433
提问于 2024-05-27 08:35
严格来讲,这属于个人给了公司一笔钱,按照“实施条例”相关定义,相当于公司取得了“其他收入”,因此应当缴纳企业所得税。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3号”相关规定,“25年汇缴目前数据看下来,汇缴之后是小微”,则2026年7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享受优惠。而由于“25年底资产总额超过5000万”,则2026年7月1日之前不能享受。
业绩分成费属于什么性质呢?如果是管理费用的组成部分,就按照管理服务费纳税,取得子公司开具发票税前扣除。
分公司确认营业外收入,母公司确认营业外支出。由于分公司并非独立企业所得税纳税人,而与总公司汇总计算,所以此业务并不影响企业所得税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