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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问题
欢欢
提问于 2024-08-19 14:19
您好,
贵司向菲律宾提供软件服务,客户需要在菲律宾替贵司预扣在菲律宾当地的企业所得税(预提税)和增值税,是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菲律宾共和国政府关于 对所得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偷漏税的协定》
www.chinatax.gov.cn/chinatax/n810341/n810770/c1153616/content.html
菲律宾有权对中国企业征收的特许权以10%为限制,这部分可以在中国税务局寻求抵免。持菲律宾扣税的税单,在年度汇算清缴的时候在您的主管税务局进行申报。具体请参考文件《企业境外所得税收抵免操作指南》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0年第1号
至于您提到的菲律宾总额征税了37% 的税收,也就是除了10%的企业所得税,增值税达到27%,建议和菲律宾客户重新核实情况,
根据商务部发布的菲律宾投资指南,菲律宾的增值税税率为12%,和27%偏差较大,不确定是客户信息差错还是菲律宾国内有特别法律规定。
www.mofcom.gov.cn/dl/gbdqzn/upload/feilvbin.pdf
请咨询您在菲律宾的税务顾问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3号”相关规定,“25年汇缴目前数据看下来,汇缴之后是小微”,则2026年7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享受优惠。而由于“25年底资产总额超过5000万”,则2026年7月1日之前不能享受。
业绩分成费属于什么性质呢?如果是管理费用的组成部分,就按照管理服务费纳税,取得子公司开具发票税前扣除。
分公司确认营业外收入,母公司确认营业外支出。由于分公司并非独立企业所得税纳税人,而与总公司汇总计算,所以此业务并不影响企业所得税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