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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签了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现在对于个体工商户有政策优惠,他们只能开1%增值税普通发票,有影响吗
首先,实不相瞒,这不是一个税法问题,而是一个民事合同问题。为什么呢?
小规模纳税人(个体工商户不等于小规模纳税人,也可能是一般纳税人,据您所述,此个体工商户应当是小规模纳税人吧)确实有1%优惠政策,但税法也不禁止个体工商户放弃此项优惠,按照3%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也就是说,税法来讲,两个都行。
那么,税法不干涉,就是双方约定了。而如上所述,“双方合同上签订了乙方开具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那就应当照此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