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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电梯使用费及车位使用费的开票税率
匿名用户
提问于 2024-11-25 11:08
我很理解您的心情,但不妨直说,无论叫做什么名字,还是租赁。关于发票开具税率,取决于事实以及税法,不在于“合同约定”。
“财税〔2016〕36号”文件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
经营租赁服务,是指在约定时间内将有形动产或者不动产转让他人使用且租赁物所有权不变更的业务活动。
按照标的物的不同,经营租赁服务可分为有形动产经营租赁服务和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
将建筑物、构筑物等不动产或者飞机、车辆等有形动产的广告位出租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用于发布广告,按照经营租赁服务缴纳增值税。
车辆停放服务、道路通行服务(包括过路费、过桥费、过闸费等)等按照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缴纳增值税。
电梯通常作为建筑物附着物,二者皆适用9%即可。个人理解,仅供参考;您也可直接与主管税务机关沟通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