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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答谢客户,公司购买了手机进行了赠送,涉及的增值税和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的问题。
匿名用户
提问于 2025-01-02 10:48
不是个人,不需要代扣个税的。
我理解不需要,你们应该做赠送的说明,证明是赠给对方单位,这个证明应该由单位主管领导签字。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3号”相关规定,“25年汇缴目前数据看下来,汇缴之后是小微”,则2026年7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享受优惠。而由于“25年底资产总额超过5000万”,则2026年7月1日之前不能享受。
业绩分成费属于什么性质呢?如果是管理费用的组成部分,就按照管理服务费纳税,取得子公司开具发票税前扣除。
分公司确认营业外收入,母公司确认营业外支出。由于分公司并非独立企业所得税纳税人,而与总公司汇总计算,所以此业务并不影响企业所得税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