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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请看图片,公司现在针对未竣工工程转固有问题咨询
这个“9.24万元”,是收到还是需要支付?
既然需要支付,一并计入“在建工程”即可,然后与“在建工程”一块儿结转固定资产。因为这个拆除费,对于建设来讲,也是必要的(不拆除,就无法建设)。个人观点,仅供参考。
盈亏平衡点(销售量)=总固定成本÷(单位售价-单位变动成本)
若产品售价不同,可以使用相应平均价格计算。(事实上,市场状态下,售价确实也不可能一成不变。)
账务处理应当据实。也就是说,既然实际租房,就应当如实确认相关费用,根据租房用途,计入相应费用科目(比如用于行政办公,则为管理费用)。
税务处理方面,因为没有发票,就不能税前扣除,而需要纳税调整了。另外,如果房东是个人,需要履行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义务。
确实用于研发活动,可以计入研发费用。关于具体项目(二级科目),可以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归集范围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40号)以及是否产生研发成果分别处理。关于申报项目,与上述分别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