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核算与报告
- 内控与合规
- 计划与分析
- 成本与绩效
- 财务BP
- 资本财务
- 税务合规
- 税务筹划
- 跨境税务
数字化转型
- 财务信息系统与数字化
- 财务共享中心
- 数字化应用
- 人际技能
- 职业生涯与发展
- 商业技能
- 全民财务
- 管理者财务思维
- 老板财税
中标补充耕地项目(果园改耕地土地整治)
铂略会员70582228
提问于 2025-02-26 09:41
问题1:
依据《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对建筑服务的解释,贵公司经营的项目属于“建筑服务”项目下的“其他建筑服务”,所以应当按建筑服务缴纳增值税,税率为9%。
问题2:
首先,贵公司从事的经营项目不属于复垦土地。
第二,《耕地占用税法》规定了耕地复垦的税收优惠,山西省没有单独的优惠。
第三,贵公司的经营项目没有对应的即征即退政策和减免所得税政策。没有政策也就没有政策文件可查。
问题3:
首先,支付给村民的赔偿款,要看是否属于增值税应税项目。如果属于增值税应税项目,那么是需要开具发票的(单次支付金额低于500元的可以不开局发票,但需要在收据上列明收款人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款项用途、金额),并且需要依法扣缴个人所得税,例如一段时间内占用村民的土地。如果支付给村民的赔偿款,不属于增值税项目,那么可以凭项凭协议、收据和付款凭证入账。
第二,付给乡镇、村的款项,要看是否属于增值税应税项目。如果属于增值税应税项目,那么是需要开具发票的(单次支付金额低于500元的可以不开具发票,但需要在收据上载明收款单位名称、款项用途、收款金额等相关信息,并加盖收款单位公章或财务章)。如果属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付给乡镇的款项应当以财政票据作为入账凭证。依据《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办法》以上所说财政票据 是指非税收入通用票据、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政府性 基金票据、国有资源(资产)收入票据、非税收入一般 缴款书。政府部门、事业单位开具的其他财政票据不允 许税前扣除。支付给村的款项,如果不属于增值税应税项目,可以凭村里开具的收据以及相关协议入账。
第三,支付给村民、村、乡镇的款项,需要开具发票收款方又没有能力开具发票的,应当到税务局申请代开发票。
购入货物用于个人消费,不能抵扣增值税,也不需要视同销售处理。
只有自产或者委托加工情况下用于个人消费才需要视同销售处理。
增值税法对于一项应税交易涉及俩个以上不同税率的,按应税交易主要业务确定税率,另外2026年13号公告还明确销售机器设备同时提供安装服务,以货物销售为主要业务确认税率。
所以您说的这个业务要判定一下到底是不是以货物为主的销售行为,还是以工程为主的一项业务行为。如果是以工程为主的,那么就可以按照9%开具发票,不管你的进项是多少。
一般情形(构筑物):根据《固定资产等资产基础分类与代码》(GB/T 14885-2022),天然气管道等市政管道明确归类于“构筑物”中的“市政管道”。对于工业企业而言,厂区内的燃气管道往往作为房屋或构筑物的附属设施存在,起到输送能源的基础配套作用,因此在实务中多数税务机关倾向于将其认定为构筑物。
根据财税〔2018〕54号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37号等政策,企业在2018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期间新购进的设备、器具(指除房屋、建筑物以外的固定资产),单位价值不超过500万元的,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既然燃气管道通常被界定为“构筑物”(属于广义的建筑物范畴),就不属于上述政策中的“设备、器具”范围。因此,即使单项价值不超过500万,也不能适用一次性税前扣除政策,而应按构筑物的相关规定(通常最低折旧年限为20年)计提折旧。
燃气管道的铺设、安装属于建筑服务中的“安装服务”或“其他建筑服务”。施工方开具“建筑工程燃气管道工程”发票,符合增值税法及实施条例中关于建筑服务的定义。开票没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