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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商会计的问题
匿名用户
提问于 2025-03-05 16:11
第一个问题:
收入按42元确认。
第二个问题:
如果像你在问题中描述的那样。向消费者开具的发票只能按销售货物缴纳增值税。向天猫平台开具的发票只能按现代服务缴纳增值税。只有这一种方案。
第三个问题:
首先,要搞清楚一个问题,电商把正常售价42元的商品按29.4元销售给买家,电商应当按什么价格计算缴纳增值税?
这个事情我们可以这样理解。把商品分成420份,向买家正常销售了294份,收取价款29.4元。那么此时应当确认销项税3.38元。另外126份(价值12.6元)赠送给买家。虽然没有收到钱,但应按视同销售原则申报缴纳增值税。所以应按42元(分为开票收入和无票收入两部分)申报增值税,确认销项税4.83元。向买家少收取的12.6元没有形成经济利益流入,所以不应确认为收入。少收买家的12.6元没有确认为零售公司的收入,那么也就不应该确认为买家的支出(成本、费用)。所以应当向买家开具29.4元的发票。
《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第十四条:
企业应当按照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计量收入。
交易价格,是指企业因向客户转让商品而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企业代第三方收取的款项以及企业预期将退还给客户的款项,应当作为负债进行会计处理,不计入交易价格。
所以上述业务,零售公司应确认的营业收入为收取的全部价款29.4元扣除增值税销项税4.83元后剩余的部分,即24.57元。
因为上述促销行为提高了电商平台的知名度,属于零售公司为电商平台提供服务。因此属于增值税项目。所以零售公司应向电商平台开具12.6元发票。因为这12.6元的增值税发票,应确认销项税0.71元。
因此上述业务的会计处理为:
借:银行存款29.40
应收账款12.60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5.54 (4.83+0.71)
主营业务收入 24.57
其他业务收入 11.89
借:银行存款12.60
贷:应收账款 12.60
第四个问题:
只能开具6%的税率发票。如果开具了13%税率的发票相当于天猫公司购买了贵公司的商品。但是天猫公司又没有得到对应的商品,那么商品哪里去了?只能解释为赠送给了消费者。这样的话天猫公司是要按偶然所得扣缴消费者的个人所得税的。所以天猫公司是不会同意的。
确实如此。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6年第13号”三、(一)销售软件产品的同时提供的软件安装、维护、培训等服务,适用软件产品的税率。
应当按照“生产生活服务-劳务派遣服务”开具发票,适用6%增值税税率。
另外,按照“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6年第10号”相关规定,一般纳税人提供劳务派遣服务,代用工单位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的工资、福利和为其办理的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允许从含税销售额中扣除。全部含税销售额和扣除的价款应在同一张发票上分别列明,发票的税额按含税销售额扣除相关价款后计算。
按照您的描述,既然“进行生产线某道工序的外包”,则对方提供的也是属于“加工服务”,应当按照“生产生活服务-加工服务”开具发票,适用13%的增值税税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