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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司的餐厅工作人员是由餐饮公司指派的,工资由我公司按照劳务费代发。 是否合规?个人所得税如何申报?
Rachel Michael
提问于 2025-04-10 17:02
您说的业务应该是属于劳务派遣性质,就是人属于餐饮公司的,派到你公司来工作,然后由你公司来进行工资发放,同时餐饮公司给你公司来开具发票,是这样一个流程吗?
如果是这样,应该由餐饮公司代扣个税。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3号”相关规定,“25年汇缴目前数据看下来,汇缴之后是小微”,则2026年7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享受优惠。而由于“25年底资产总额超过5000万”,则2026年7月1日之前不能享受。
业绩分成费属于什么性质呢?如果是管理费用的组成部分,就按照管理服务费纳税,取得子公司开具发票税前扣除。
分公司确认营业外收入,母公司确认营业外支出。由于分公司并非独立企业所得税纳税人,而与总公司汇总计算,所以此业务并不影响企业所得税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