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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公司2024年采购一批用于出租的设备,但在24年该设备未出租,我公司可以提折旧吗?可以加计扣除吗。
铂略用户80608284
提问于 2025-04-22 08:45
企业的固定资产会计上可以计提折旧。
除房屋建筑物以外未使用的固定资产计提折旧所得税不得税前扣除,按您的描述采购用于出租的设备,自己未使用也没有出租,所以属于未使用的固定资产,折旧不可以税前扣除。
加计扣除什么意思呢?
未使用固定资产折旧不能税前扣除,也不能享受一次性扣除政策啊!
不会的,A 股东是法人股东,股权转让所得需要纳税是A 的责任,不会影响到新的股东及被投资单位。
税法对于利息支出税前扣除,用的“发生”一词。“《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八条 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下列利息支出,准予扣除:”
也就是说,“计提未支付”本身没有问题。
但是,税前扣除还需要税前扣除凭证。也就是说,您“计提未支付”的利息,需要取得对方开具的发票才可以税前扣除的。
我认为不是这样理解的。如上所述,所谓“过渡期亏损由原股东承担”,只是影响了股权转让金额。比如原本股权转让价格8000万元,那么原股东承担了3000万“亏损”,那么您的实际股权转让价格应为5000万了。
借:长期股权投资 5000万
贷:银行存款 5000万
如果已经按照8000万做了分录,那么应当冲回
借:长期股权投资 8000万
贷:银行存款 8000万
借:其他应收款 3000万
贷:长期股权投资 3000万
个人观点,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