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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将自有房屋提供给员工住宿使用,如何进行会计处理?
以上各情形,无论是否收钱,皆属租赁服务,应当按照销售或者视同销售处理,确认其他业务收入。相应地,其房屋折旧,则计入其他业务成本科目。
不通过。
如果签订租赁合同,明确无租使用,且明确使用过程中相关费用由单位承担,取得单位抬头发票可以税前扣除。但要注意本省是否有特殊规定,比如河北明确必须签订租赁合同且有租金有租金才属于私车公用性质,无偿租赁不可以。
一般情况下跟用工单位直接相关的在用工单位来报销是比较合适的,但如果双方约定所有的费用都由劳务派遣公司来承担,然后劳务派遣公司在向用工单位来收取的情况下,由派遣单位来进行报销也不是不可以。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关于资产的定义,资产是指企业过去的交易或者事项形成的、由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资源。
如上所述,只是模糊描述“公司投入”,况且该手机乃是“员工用佣金自行购买”,不宜认定属于公司资产;反过来讲,如果手机是公司的,难道购买手机的“佣金”也是公司的?照这么说,那员工没有赚到佣金呀。(比如说,员工在公司上了一个月班,领了10000元工资,用这10000元买了个手机,然后公司说这个手机是公司的,那不是员工没有领工资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