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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算清缴利润考虑
目前如果有年度损益调整的情况下是否调整第四季度报表,各地有不同的要求,有的需要调整和年度利润一致,有的不需要调整,即使不调整比对不一致,作出解释就可以。
利润指的时会计的数值,由于存在年终调整事项,四季度的利润数和年终报表的利润数字不一致是正常情况。
汇算的时候,申报表取数的利润来源于年终报表的利润数,和四季度申报表的利润不一致也是正常的,因为都是来源当时的财务报表,如果系统比对这个数字,就会提示不一致,但可以合理进行解释的。即便是一正一负也没有问题的。
您是到国外给人家培训,还是在国内培训呢?
既然发放的工资,理应通过“应付职工薪酬”科目核算。
借:工程施工-人工费
贷:应付职工薪酬
借:应付职工薪酬
贷:银行存款
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42号”规定,实行查账征收的居民企业和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并据实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的非居民企业向税务机关报送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时,应当就其与关联方之间的业务往来进行关联申报,附送《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年度关联业务往来报告表(2016年版)》。
也就是说,关联企业是指“独立企业所得税纳税人”,而境内分公司不是独立企业所得税纳税人,因此并非作为关联企业申报,而是应当进行汇总申报,按照《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57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