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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非金融机构借款,超过同期金融机构借款利率的部分不能扣除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34号”第一条规定,“同期同类贷款利率”是指在贷款期限、贷款金额、贷款担保以及企业信誉等条件基本相同下,金融企业提供贷款的利率。既可以是金融企业公布的同期同类平均利率,也可以是金融企业对某些企业提供的实际贷款利率。
可以税前扣除。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8号)第十一条规定,企业从境外购进货物或者劳务发生的支出,以对方开具的发票或者具有发票性质的收款凭证、相关税费缴纳凭证作为税前扣除凭证。
另外,相关资金流水(您不可能支付现金吧)可以作为辅证。
采购时
借:库存商品
贷:银行存款
销售时
借:银行存款
贷:主营(其他)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借:主营(其他)业务成本
贷:库存商品
注:自2012年1月1日起,免征蔬菜流通环节增值税。水果则按照9%税率计提销项税额。
对于这个问题,若要严格来讲,会计科目方面或者尚可推敲。但是既然您的问题乃是增值税、企业所得税方面,则其实债务重组、现金折扣并无差异。比如销售100万,实收了95万;则增值税销售额皆为100万,而企业所得税则是确认为“100-5”(无论此5乃是债务重组还是现金折扣)。